一、什么是營改增?
1994年稅制改革,我國建立了增值稅和營業稅并存的稅制體系,對貨物征收增值稅,對服務征收營業稅。營改增,是指將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
二、為什么營改增?
統一貨物勞務稅制,優化稅制結構。納稅人提供貨物和勞務將統一繳納增值稅,從稅制建設角度看,簡化了稅種、統一了稅制;從企業角度看,簡化了企業稅務管理,降低了遵從成本。
將解決增值稅和營業稅并存導致的重復征稅問題,消除了重復征稅,降低了企業稅負。
打通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專業化分工協作,有利于服務業與工業深度融合發展,形成完善的產業配套體系,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促進專業化分工和服務外包,拓展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發展空間,有助于催生大量從事研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的小微企業,對于鼓勵投資和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將發揮重要作用。
對出口服務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的政策,將有利于增加我國企業提供服務的國際競爭力,提高服務貿易在出口貿易中的比重。
三、營改增歷程
2011年10月國務院決定開展營改增試點。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實施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由上海市分4批次擴大至北京市、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廣東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寧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轄市)。
2013年8月1日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推向全國,同時將廣播影視服務納入試點范圍。
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在全國范圍實施營改增試點。
2014年6月1日電信業在全國范圍實施營改增試點。
2016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2016年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至此,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