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執法需求而無執法權,是許多鄉鎮和街道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如今,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持續推進,“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給基層治理帶來了新變化。在呂梁市,通過整合執法力量、優化執法職責、統籌執法資源等改革舉措,13個縣(市、區)150個鄉鎮(街道)全部建立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事項清單75項,其中法定事項20項,省政府下放行政執法職權55項,各縣(市、區)還結合實際進行差異化賦權。
汾陽市峪道河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立較早。按照《峪道河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全面推行清單化作業,明確每項權限名稱、依據、市級指導部門等,共列明執法事項104項,讓鄉鎮執法“看得見”“用得了”。
峪道河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大隊長李淵鑫介紹,執法權力下放到鄉鎮后,明顯感覺管理效率大幅提升。他舉例說,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一輛貨車裝載的建筑石粉掉落在村道上,造成路面污染。在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后,當即對違法行為人武某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對其進行了相應處罰。“換作以前,我們只能將類似事件轉交給交通、環保等職能部門。等管理人員到位,違法行為早已結束,難以取證,后續處理也十分復雜。”
在文水縣西槽頭鄉,綜合行政執法隊圍繞重點工作,采取重點巡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認真收集案件線索、嚴格規范執法流程,確保執法工作有序開展。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西槽頭村有村民亂倒垃圾,經走訪得知是村民趙某所為,批評教育后趙某依舊不改,執法人員依法開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老趙因為亂倒垃圾被開了罰單”,在當地引起關注,群眾一方面為執法隊的做法點贊,一方面也受到教育要以實際行動愛護環境。
西槽頭鄉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呂錦霞深有體會地說:“以往鄉鎮執法力度不夠,隊伍不固定,程序不規范。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來,我們切實感受到放權賦能,治理重心下移,真正實現了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
呂梁市自2022年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來,以制度建設牽引改革、規范執法,出臺指導意見,統籌調配工作力量,逐項明確職能職責,調整完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全面優化、全域提升基層行政執法效能。通過統一執法袖標,亮明身份,開展執法;通過規范標牌標識,展現隊伍形象,樹立執法權威;通過落實執法資格管理制度,壯大執法隊伍;通過開展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增加執法人員底氣,提升執法人員士氣。確保改革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基層治理能力大幅躍升。
各縣(市、區)在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創新,從基礎建設轉向執法實踐,亮點紛呈。文水縣出臺《自然資源領域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工作辦法(試行)》,破解自然資源領域非訴執行難題,打造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新模式,被省委依法治省辦命名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柳林縣在3個試點鎮打造鄉鎮綜合執法管理平臺,通過即時調度、共享數據,擴大執法視野;在護林防火、違法亂建等領域實現電子設備“智慧監測”,推動基層執法快速反應。孝義市振興街道確定職能站所、網格員為線索信息來源,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研判,執法隊負責承接,執法完成后上報辦公室統一反饋,建立“發現、研判、下派、執法、反饋”執法閉環。方山縣積翠鎮實行一支隊伍對同一執法對象開展“一張清單”和“全科模式”的綜合執法檢查,減少執法頻次,解決“執法擾民”問題。
2023年以來,150個鄉鎮(街道)獨立開展綜合執法13706次,其中開展行政檢查12994次,開展行政強制229次,開展行政處罰483次;與縣直部門協作執法914次,社會秩序安定有序,基層執法取得成效。
本報記者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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