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何寶國)今年底前,我省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要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根據省發改委、省衛建委、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的通知》要求,各市、縣要全面摸底排查轄區內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現有設施運行狀態等情況;在此基礎上,加快推動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擴能提質改造,確保處置設施滿足處置要求,并符合環境保護、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我省將爭取通過1到2年努力,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并逐步覆蓋到建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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