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3月25日,記者獲悉,山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近日聯合印發 《關于決戰脫貧攻堅強化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提出,我省將對2.16萬尚未脫貧人口中,確實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貧困勞動力,通過開發就業扶貧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每戶可安置1人。
《通知》指出,截至2019年底,我省還有2.16萬貧困人口未脫貧,這部分重點人群是脫貧攻堅的重中之重,難中之難。為此,要求各地對未脫貧勞動力開展就業援助,精準提供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對其中確實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貧困勞動力,通過開發就業扶貧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公益性崗位月補貼標準不低于我省脫貧標準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并購買不低于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可從當地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各市縣從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可疊加提高補貼標準。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不設年齡上限,期限3年,到期退出。對于各地與子女分戶,造成家庭成員無勞動能力的未脫貧老年戶,如果子女自愿與父母合戶或同意贍養老人的,每戶可安排1人通過就業扶貧公益性崗位就業。
此外,鼓勵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就業。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就業的,可在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自主申報就業地、就業時間和就業收入,承諾提供情況真實的,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或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800元,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各市縣從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可疊加提高補貼標準。
《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就業扶貧政策清單、受理部門清單,公布聯系人電話,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專項就業服務,提高群眾對培訓就業扶貧政策的知曉度,便捷享受各項服務,提升服務效果。盤點就業扶貧政策成效,消除政策落實盲點,尤其是存在的問題要在6月底之前整改到位。并積極推動技能培訓全覆蓋,對有培訓意愿的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搬遷勞動力,年內至少組織參加一次技能培訓。本報記者 孟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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