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劍雄)11月4日,市政府印發了新修訂的《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及時修訂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同時宣布2019年9月26日印發的《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廢止。
本次印發的《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根據6月9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對我市2019年9月26日印發的《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訂版,共六章25節。修訂后的應急預案進一步優化了響應分級,完善了響應措施,加大了減排比例,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影響提供了保障。
主要修改內容一是調整了編制依據,刪除了不適用的編制依據,補充了新的依據。如:《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忻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
二是優化了預案體系,明確了本預案屬于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十九部事故災難類預案之一,統領全市重污染天氣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三是調整了市應急指揮部的成員單位。根據忻州市機構改革部門的職能變化,對成員單位進行了調整,增加了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山西省忻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忻州供電公司等單位,并對成員單位應急職能進行了補充完善。
四是優化了響應分級,增加了響應措施。對各級響應分級分別補充制定了響應措施,確保各級響應狀態下措施得當,響應及時。
五是調整了不同響應等級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減排比例。
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期間的減排比例,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20%、30%、40%以上。
六是增加了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管控
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績效分級,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根據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對B級及以下企業和非引領性企業,減排力度應不低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要求;其他未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實行差異化減排措施。對治理水平低的工業企業,加大應急減排力度;對新興產業、戰略性產業以及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等企業,盡量不采取減排措施;對協同供熱供氣、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外貿等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以熱定產”或“以量定產”。
(2)建立協商式減排機制
對污染物排放大戶,明確了開展協商式減排,建立主動減排會商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企業在橙色級別以上預警時,在嚴格執行已有規定的基礎上,自主加大減排力度,為保障公眾健康作出積極貢獻。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