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離婚時前妻隱瞞私吞了共同財產,多次找前妻理論都吃閉門羹,為逼前妻現身,竟先后兩次挖前妻父母的墳墓,并拋灑尸骨、骨灰。近日,經江蘇省濱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毀壞尸骨、骨灰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楊某今年62歲,平時以給人看相為生,2014年6月,他與前妻單某離婚,離婚后雙方不再往來。后來,楊某琢磨,離婚時應該有約10萬元在單某那里,自己以前沒想起來。為此,楊某多次找單某,但單某不予理睬。楊某在2019年6月遇到幾件不順心的事,經過占卜,認為是單某在搗鬼,越想越生氣,于是決定挖單某父母的墳墓,以此逼單某出來談談。
2019年8月的一天,楊某來到單某父母的墳墓,用錘子將墓碑砸壞,撬開墓槽取出骨灰盒,將骨灰、陪葬衣物隨意灑在墳墓周圍。單某家人發現墳墓被毀后,買來新的骨灰盒,將散落在墳墓旁的尸骨及衣物又重新安葬好。2019年10月的一天,楊某再次來到單某父母的墳墓,取出骨灰盒和陪葬衣物扔到河里。過段時間,他又在瓷磚上寫了侮辱單某父母的話,將瓷磚插在墓地上。
單某知道是楊某所為后選擇報警,楊某被抓獲歸案。辦案檢察官對楊某進行了釋法說理,指出挖人墳墓、毀壞骨灰的行為不僅違背人倫道德,更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犯罪行為。經過多番解釋,楊某認識到了錯誤,并自愿認罪認罰。(劉彪 趙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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