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在商城內抽煙被管理員勸阻后,一名未成年人竟惱羞成怒持木棍擊打對方頭部。9月6日,陽曲縣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消息,法律對未成年人是寬容而不是縱容,目前檢察機關已聯合公安機關首次對存在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小張進行不公開訓誡。
今年8月27日,小張和幾名未成年人在陽曲縣新陽廣場地下商城商鋪內抽煙。管理員老韓發現后上前制止,但被小張用隨手撿起的木棍擊打了頭部。為幫助小張認識到自身錯誤,并引起重視,陽曲縣檢察院按照罪錯未成年人分級處預和保護處分制度,及時聯合縣公安局,在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對小張進行不公開訓誡教育。檢察官向小張宣讀了訓誡詞,同時結合其成長經歷,剖析了犯錯原因,教育他要遵紀守法,更要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對不起!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訓,我現在真的特別后悔。”在不公開訓誡過程中,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的小張向被害人老韓鞠躬道歉。老韓也諒解了他,并囑咐他要好好學習,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訓誡后,檢察官宣讀了“檢察官寄語”,并督促小張父母對兒子嚴加管教。小張父母表示,因忙于生計而疏于對兒子管教,他們通過這次訓誡認識到了教育的重要性,以后會多關注孩子的內心,給予關愛和正面引導,讓孩子健康成長。檢察官表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一直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未成年人社會綜合保護宗旨。堅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理念。此次對小張進行不公開訓誡,目的就是及時給犯錯未成年人敲響警鐘,讓他們既感受到法律威嚴,又體會到檢察人文關懷,從而促進其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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