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張愛國)近日,在南京江寧天印大道文靖路路口,發生了一起單方交通事故。江寧東山交警中隊民警趕到現場在處理事故中核實了解到,事故的原因竟然是當事人吃藥后打瞌睡,由“藥駕”而導致。
據介紹,姚某是一名輕貨駕駛員,因夜間睡覺貪涼,造成了呼吸道感染,感冒咳嗽全都找上了他。姚某覺得這些都是小毛病,喝點藥就好了。為了減輕自己的不適,姚某便自己去藥店購買了常用的感冒藥和止咳藥,服用前也并未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事發的當天早晨,姚某出門前吃了藥,照常駕駛輕貨去送貨。8時05分左右,車行駛至天印大道文靖路路口時,因不停產生的困倦感讓姚某連續打呵欠,腳下一個不注意猛踩油門,撞到了隔離花壇上。
民警趕到現場后,對姚某進行酒精含量測試,卻顯示0mg/100ml。民警觀察姚某的身體狀態,并在隨后的詢問中得知他開車前服用了感冒藥和止咳藥,此類藥物服用后可抑制大腦皮層興奮度,服用后會出現困倦、嗜睡、注意力分散、反應遲鈍等不良反應,很容易釀成事故。但姚某并不知自己開車吃感冒藥有如此大的危險,表示自己記住了教訓,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了。
交警提醒:雖然吃藥開車不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但吃了某些藥后也不能開車,否則會和酒駕一樣危險。一般情況下,對駕車有影響的藥物應服用后休息6小時再開車。司機生病吃藥要聽從醫生囑咐,不要擅自吃一些影響神經系統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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