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創新,才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動力。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科技創新券兌現按最高不超過企業實際支付費用50%的比例核定,各企業每年度兌現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科技創新券通過財政資金,對中小微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對外購買的科技創新服務費用進行后補助,是旨在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支撐創新創業的普惠性政策工具。近年來,我省為降低中小微企業創新投入成本、盤活科技創新資源,有效擴大科技成果轉化,以科技創新券服務活動為載體,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免費發放科技創新券權益憑證。鼓勵企業在科研過程中,與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合作開展研發科技創新活動,符合條件者即可申請科技創新券。
挖掘創新的潛力與活力,重點在企業。但是創新具有復雜性和高風險性,且需要持續性的投入。轉型發展中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由于創新資金和基礎薄弱,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時往往困難重重。科技創新券把主要目標群鎖定在企業這個創新主體上,解決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在創新研發中面臨的資源短缺和資金不足瓶頸,強化創新鏈和資金鏈對接,使政府財政資金向企業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聚集,提高科技資金使用績效,激發企業創新創業活力。企業可以利用山西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網絡管理服務平臺,向服務機構購買各類測試檢測、科學數據、科技查新、生物種質與實驗材料、數據計算、技術(產品、工程)設計等創新服務。用好這些科技資源,解決科技創新上的相關難題,企業不僅能獲得技術創新上的新突破,而且憑借科技新品將拓展更大的市場。
科技創新券乘著政策紅利的春風撲面而來,不僅點燃了企業的創新創業之火,更有助于加速區域內科技資源的流動和共享,成倍放大公共科技投入效能。以科技創新券政策為抓手,支持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建設,鼓勵晉創谷內企業在全國范圍內購買創新服務、開展技術合作。鼓勵開放創新,通過與相關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簽署創新券合作協議,支持省內企業向省外優質資源購買創新服務,支持省內服務機構為省外企業提供創新服務,為廣大企業提供更多用得上的科技資源,提高各類研發機構提供創新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滿足企業更全面的科技服務需求。
創新從無止境。接下來,用好科技創新券,要創新服務手段,切實擴大創新券政策的知曉范圍,對于企業申報需求,主動跟蹤服務,確保創新券申報流程通暢,科技經費能夠靶向投放,資金使用更加精準有效。相信隨著科技創新券的推廣使用,企業創新活力將進一步得到激發,助力更多的科技成果“落地開花”。
郭艷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