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忻州市委組織部忻組干字〔2019〕35號關于李晉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經2019年2月26日市政協四屆十四次常委會議通過決定:
李晉峰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主任,現任市政協辦公廳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邊中梁同志任市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同時免去市政協調研室副主任職務;
郝國瑋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現任市政協學習宣傳和文史資料委員會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韓偉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現任市政協教科文體衛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陳一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現任市政協學習宣傳和文史資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秦雁亭同志任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現任市政協農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徐慧萍同志任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現任市政協辦公廳副主任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冀萍同志任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試用期一年;
吳衛東同志任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鄭斌秀同志市政協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職務,保留正處級;
薛文斌同志市政協教科文體衛生委員會主任職務,保留正處級;
劉衛東同志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職務。
(責編:高光甫)